先看重點

現在籌備的新展覽或推廣活動,不應再以 EMF 作預算。已在2026年6月30日或之前完成的活動,則要立即按活動種類核對最後遞交日期。

先確認活動完成日,再計期限

工業貿易署只會處理在2026年6月30日或之前完成的合資格活動。發還款項申請一般要在活動完成後60個曆日內遞交,並按香港時間計算。

網上推廣、平台合約或混合活動的『完成日』,未必是實體展覽結束那一天。應按官方常見問題為相應活動種類所定的方式計算。

趁紀錄仍齊,立即執好文件

服務合約、發票、付款證明、活動日期,以及展位或廣告實際出現的紀錄,都要保留。單有報價或幾張截圖不夠,文件要看得出由哪家公司付款、供應商交付了甚麼。

新活動直接看 BUD

EMF 自2026年7月起併入 BUD。準備新展覽、出口網站、電商推廣或海外媒體項目,先查 BUD 是否涵蓋目標市場,也要弄清楚何時可以開始花費,以及公司要自行負擔多少。

官方資料

以下連結由計劃執行機構或主管部門發布。遞交申請或簽約前,請再查閲最新版本。

資料更新

本頁於 2026年8月4日 按以上官方資料重新核對。

了解資料核實方法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