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輯摘要
舊「研究員計劃」已在2020年整合至研究人才庫。企業首先要判斷自己屬於獲 ITF 資助項目、科技園/數碼港培育公司或租戶、在港研發科技公司,還是新型工業加速計劃公司。
為何舊研究員計劃名稱仍會出現
創新及科技基金在2020年把較早的研究員計劃和博士專才庫整合成研究人才庫。因此,舊文章或連結仍可能使用「研究員計劃」,但新申請應按現時研究人才庫的對應類別處理。
官方目前列出多條路線,包括適用於 ITF 資助研發項目的機構/公司、科技園及數碼港培育公司和創科租戶、在香港進行研發活動的科技公司,以及獲新型工業加速計劃資助的公司。
ITF 項目路線的主要特點
官方資料顯示,每個基金項目一般可同時聘用最多四名研究人才,聘用期一般最長三十六個月。學士、碩士和博士學位人才有不同每月最高薪酬津貼,博士人才另可能獲生活津貼。
金額及條件會更新,申請人必須查看與自身路線完全相符的最新指南,不要把其他類別或舊版本的數字套用到自己的聘用安排。
聘用程序與利益衝突
人才甄選需要公開公平,並處理申請公司股東、管理層或親屬等利益衝突。申請前應保存招聘廣告、面試評核、學歷及工作資格證明,並清楚界定研究人才參與的研發工作。
主要官方資料來源
以下連結由計劃營運機構或主管部門發布。申請或簽約前請再次核對。
審閱紀錄
本頁由香港資助指南編輯組於 2026年7月28日 對照以上官方資料審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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