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看重點

申請企業一般須為成立少於7年的香港股份有限公司,或正辦理公司註冊;創辦人合計持股須不少於51%,或擁有公司絕對控制權。官方列出的財務支援最高為50萬港元;進駐數碼港的培育公司另有場地及租金支援。

先問自己:產品距離推出還有多遠?

數碼港要求公司有可行的商業計劃,產品可在12至18個月內推出。申請時要說明現在做到哪一步、有沒有人試用、正式推出前還欠甚麼,以及24個月培育期會怎樣加快進度。

團隊如果連原型也未有,眼前工作仍是驗證基本概念,CCMF 往往更合適。不要為了較高資助額,把一個早期構思說成即將推出市場。

本地代表要真的在香港工作

培育期間至少要有一名指定代表在香港工作,負責本地營運和產品開發。這個人可以是創辦人、共同創辦人或本地全職員工,但不能只提供通訊地址而沒有實際職務。

50萬港元不是入選後即時收到的現金

官方列出的財務資助最高50萬港元,但款項受里程碑和合資格開支約束。畢業時還要準備經審計財務報表或商定程序報告,並證明達到最低合資格開支。籤供應商合約前,先重看當期指引。

官方資料

以下連結由計劃執行機構或主管部門發布。遞交申請或簽約前,請再查閲最新版本。

資料更新

本頁於 2026年8月4日 按以上官方資料重新核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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